如何處理外遇問題?
面對外遇問題不能一味逃避,遲早都要有結果。除必須冷靜之外,下列心理建設極為重要:
1. 要先認知自己真正要什麼? 許多人在面對另一半外遇問題時,心中總是茫然無緒,到底自己還要不要這個婚姻?能不能完全寬恕曾經背叛自己的另一半?自己所追求的人生是什麼?連自己都沒有定見及認知,如何能掌握解決問題的方向?因此,處理外遇問題第一步,就是要先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2. 確切瞭解自己要怎麼做(如何做)? 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擬定策略,是採取壓制策略、迴避策略、圍堵策略、妥協(容認)策略,或是退讓策略。
3. 真正的去做(實行階段) 擬定處理問題的策略之後,接下來的就是去實行,否則一切都是空談,一切還是回到原點。其實婚姻有太多的盲點,這些盲點經常就是外遇問題的徵結所在。多諮詢專家的意見,尋求社會支援幫助,再加上自己判斷,真心誠摯地去解決問題,才是處理外遇危機的最好策略。
為什麼要做外遇蒐證 ?
蒐集配偶外遇的證據,通常有情、理、法三方面之用。 若夫妻中無過失一方,希望配偶回頭、不想離婚者,有些人會使用蒐集的證據,來要求外遇的配偶,簽下悔過切結書,擔保不再犯。切結書中通常附帶再犯情況的「懲罰 ,例如:提告或者要求金錢賠償。 若夫妻中無過失一方,要放棄婚姻,通常會以外遇證據來提告、訴訟,藉此要求金錢賠償、贍養費或子女的監護權。
「外遇蒐證」,不僅是確定配偶是否發生外遇的方法,外遇蒐證更是抓姦程序的重要前置步驟。
為何要外遇抓姦 ?
發生外遇的男女,嚴然不顧配偶和家庭,只為了一時的情慾及肉慾而發生外遇,也因為這一時的情慾及肉慾,產生了不少破碎家庭以及社會事件,我們的社會又為此付出多少無形的代價?
那麼該怎樣阻止外遇這種情事發生?就積極面而言,每對夫妻每個家庭都應該要用心經營來避免發生外遇。那消極面呢?你(妳)要外遇那我們就來外遇抓姦吧!
台灣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通姦罪屬於告訴乃論,所以亦可選擇原諒或是提告。
至於為什麼要抓姦? 一旦抓姦成功,通姦罪是否要提告的決定權便在你(妳)手上,可以以此做為一個談判的籌碼,得到最佳主控權,而談判內容便是:你(妳)想得到、或是你(妳)應得到的東西..比如小孩監護權、協議離婚條件、和解金、贍養費,甚至是對第三者要求精神賠償..等等。
如何抓姦?
既然抓姦是為了取得一個談判的籌碼,當然這個籌碼就必須非常強而有力,也就是這個“姦”,必須抓的很漂亮。 再者,又要怎麼抓才漂亮呢?
如果妳今天打算自己找警方一起抓姦,那麼警察頂多就只是按門鈴而已,因為他們沒有搜索票,即使對方出來開門了,裡面也都早已經處理好,當然也早已衣衫整齊了,所以囉!他們所能講的理由,還是千千百百種。
又假如通姦的兩人根本不出來開門,警察基於法律是不能破門而入的。於是這些動作除了打草驚蛇,跟換來一頓吵架咆哮之外,其餘一無所獲。
至於要如何漂亮的抓姦?首要條件,當然要先確定另一半有外遇,而確定的前置步驟就是需要事前蒐證,否則倘若事實上另一半並無外遇情事,那又何來外遇抓姦之有?
當蒐證結束,掌握住第三者的背景資料,以及兩人外遇的事實與約會習慣,包括通姦的時間、地點之後,外遇抓姦的行動便就此展開。
其實若真要完全照法律上走,在此建議,先委託合法徵信社調查,一旦真發現姦情,徵信社業者會等他們正在辦事時,或是有留下保險套精液衛生紙等證物時,再會同警察幫忙,因為只有在“罪證確鑿”時,是不用搜索票的。
外遇抓姦的影響
經二十多年徵信業者統計,每十對抓姦案件中,沒協議離婚者有三對,所以“抓姦”這種手段,並不完全等於是終結婚姻。 對於已經不顧及另一半,也早已漠視家庭的失心瘋外遇者,“抓姦”,除了可以保障自己本身的權益之外,也是另一種對外遇者的教訓懲罰,當然,這類的配偶我們不要也罷!
而對於只是暫時暈船,或只是一時迷失的外遇者,抓姦嚴然是最直接的當頭棒喝,一棒打醒夢中人,最重要的是,可因此杜絕配偶與第三者的往來,進而探討雙方是否還有感情存在,是否選擇原諒,再同心創立美好的家庭。
徵信社如何去抓姦?
徵信社抓姦 ,一般分為三階段,
一、行蹤調查、外遇蒐證
二、抓姦準備
三、證據充份衝現場
抓姦注意事項:
1. 不管是在住家還是旅館抓姦,都必須要警察陪同。
2. 抓姦成功一定要在六個月之內提出告訴,原告知悉情事(因和解或其它原因)卻未提出告訴,代表默認此事, 將尚
失其權利。
3. 抓姦一定要有充份的證據,能讓法管採信其二人有通姦之實情,無論是任何可以證明有通姦之事實都可以當成抓姦的
證據,因此事前的搜證,在最佳時間點破門抓姦,就顯的格外重要。
4. 一般徵信社會在外遇蒐證後,經由委託人同意,與委託人及當區警員一同前往抓姦,專業的徵信社人員,在沒有
十足把握之下都不會冒然採取行動,免得打草驚蛇,讓被查人有更多小心的機會。
而抓姦後夫妻之間有的權利分成五點:
1. 你可以要求離婚或不離婚
2. 如要離婚可請法官裁定共有的財產分配
3. 你如果要離婚的話那小孩的監護權看你要不要
4. 你可請求配偶付膳養費和小孩的生活費或教育費
5. 你可向配偶或第三者要求「名譽賠償金」
徵信社抓姦一定會成功嗎?
坊間處處可見徵信社的廣告,訴求外遇蒐證、行蹤調查、抓猴、捉姦,其實主要業務就是抓姦或是調查劈腿事件。
很多消費者發現枕邊人行為脫序可能外遇時,自行搜證不易的情況下使考慮委託偵探社進行外遇調查,進而委託抓姦專案,但是委託徵信公司就一定會完成任務讓通姦的二者得到法律的制裁嗎? 答案是沒有絕對的完美任務。
坊間的偵探社並沒有很精細專業的分工,大多採取土法煉鋼的方式辦理案件,真正技術高超,憲、警、調等科班出身的專家大多擔任業務的職務,換言之外勤的調查人員都是從錯誤中學習辦案技巧,辦案品質自然就大打折扣了。
徵信社抓姦出包的狀況很多,跟監被發現曝光、跟到汽車旅館經驗不足又緊張的新進調查員看錯房號導致捉姦衝錯房、事先的蒐證不充分沒有採集直接證據就抓姦最後證據不足法院判決妨害家庭通姦罪不起訴處分、直接證據有採集但是間接證據採證不足第三者妨害家庭通姦罪不起訴處分。
以上的都是有忠於委託想完成任務的徵信公司會發生的狀況,至於那些本來就不積極幫客戶完成任務的徵信社,客戶委任外遇抓姦專案後等於是另一個災難的開始。有沒有服務品質極優的偵探社業者,答案是肯定的:有的!!消費者在委任徵信公司前要仔細的諮詢自然能找到品德優良技術高超的私家偵探。
徵信社如何抓姦(後續協調)
徵信社會選定行動日期後,當目標一離開家或公司前往外遇地點時,徵信社會打電話叫委託人來,到公司或是現場附近等。等到目標進入現場後,,徵信社就會有專人帶委託人到管轄派出所報案。因為私人並無搜索權,所以一定會找警察來,徵信社人員假裝委託人親友,跟著進去拍照,通常不會在無警察陪同下衝現場。
等到警察來了,因為必須捉姦在床,所以徵信社會給委託人暗號,看可不可以進去。如果可以,委託人就帶警察進去,做整抓姦過程的搜證,搜證好了之後,只留下負責整個行動的管理階層。
一旦衝現場抓姦成功,另一半及外遇對象被帶到派出所時,此時不管男的平日有多威風,十個有九個會向老婆當眾下跪磕頭認錯,由於通姦是告訴乃論,所以老婆掌握有外遇老公是否得面對司法審判的生殺大權。至於是否離婚,那也是由老婆決定,因為配偶通姦是可以聲請判決離婚的要件之一,而且此時老婆可以取得較高的金錢膳養費或賠償。
不過十個女人有九個會在外遇老公認錯道歉時原諒他,此時就踏出錯誤的第一步,因為十個出軌的男人有七個會再犯,而且配偶知悉通姦情事六個月後,就喪失追訴權。所以有些男人會等到六個月滿後,再跟原對象繼續通姦,此時因不能告刑事通姦,也就很難訴請離婚或是請求賠償了。
徵信社會將整個捉姦之後的法律關係,及所有利弊分析給委託人聽,讓委託人不至於最後心軟撤銷告訴,就算撤銷,也要委託人要求老公移轉至少一半財產所有權給她,除了為委託人將來生活保障外,也可以讓老公外遇機率降低,這就是為什麼徵信社會提供後續協調的服務,幫忙委託人爭取該有的權益,像是膳養費、小孩子的監護權、教育費、跟第三者要求的精神賠償之類的。
至於徵信社,事情完滿辦好就結案。委託人如果對於捉過的對象要再捉一次的話,因為被抓過一次的人,會更加小心行事,相對的困難度增加。
外遇的代價
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的部份由於配偶一方的行為破壞了婚姻之間的和平和協調,即違反婚姻契約義務而侵害他方在婚姻上的權利。因此通姦行為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加損害於他,構成共同侵權行為,通姦者及相姦者依法對於配偶之他方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拒絕同居:配偶之一方與他人通姦,違背夫妻互負之貞操義務,他方主張不履行同居義務,即有民法第一千零一條但書規定之正當理由,若通姦之配偶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他方得以有此正當理由而抗辯主張不負同居義務。惟此係消極的得主張不負同居義務而已,並非謂得提起別居之訴裁判離婚:夫妻之一方與他人通姦者,依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的規定,他方得請求裁判離婚,並得依法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民法第1056條)。
如夫妻無過失的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得請求給與相當的贍養費(民法第1057條)。發現先生正在脫產,如何補救? 離婚條件尚未談妥,卻發現夫丈夫有脫產的動作時,妻子可以向徵信社連絡法院請求假扣押的執行。但是法律規定請求人必須提出該財產三分之一的擔保金,而且丈夫可以要求限期起訴;這時又因為婚姻關係尚未結束,財產的請求權還未發生,程序上有點麻煩。有些丈夫在離婚的過程中,早已將財產過戶給他人,或者經過設定抵押,造成個人債務多於資產的假象,使得妻子無法要求財產的分配。所以實務上,丈夫很容易得到妻子的財產的分配部份,而妻子則很難分配到丈夫的財產。身為人妻者,不可不慎重的考慮要如何才能保護自己既有的財產權。 |